紙張標示通常以重量為單位,計算方式有[基重]與[令重]兩種。
基重:
國際標準算法,指一張1平方公尺大小紙張的重量(在口語上簡稱為gram),
單位是g/m2或gsm( grams/square meter);紙張愈厚,每平方公尺的重量愈重,
如70gsm即每平方公尺的紙張重70公克。
令重:
指一令紙(500張全開紙)的磅重P,為台灣所慣用。因全紙有四六版與菊版,所以同樣厚度的紙張,
因全紙大小不同,磅數就會不同,除非註明紙張開本,否則容易引起混淆。
例如四六版(31"x43")全紙500張重150磅的紙張,若裁切成菊版(25"x 35"),總重量為98.4磅,
也就是說,相同的紙,尺寸不同時,其令重不一樣。
有時為了減少溝通上的麻煩,通常以四六版的磅數來簡稱,即150磅(四六版)或98.4磅(菊版),
都稱之為150磅,頂多加註開本,如菊版150磅(表開數為菊版,重量以四六版計算的150P)
搞迷糊了嗎?別急,下面還有更亂的。
令重與基重
以四六版為例,由於令重與基重相差不大,所以有人會直接以基重代替令重,
如每平方公尺150gsm,習慣通稱為150磅,但是精準來說四六版令重150P=158.2gsm,
所以稱150P有可能指實際的150P(158.2gsm),也有可能指150gsm,雖然相差不大,
但最好還是說清楚避免誤會。
註:薄紙類(250gsm以下)講的磅數,一般指全紙的磅數,例如150磅就是158.2gsm。
紙板類講的磅數,一般指基重,也就是不足磅,例如300磅,就是300gsm,也就是說284.4磅,
這點必須注意。
條數:
國外對紙張需求的規格還包含紙厚,國外的單位是point(s),1 point=0.001英吋,
台灣通常以條數計算,1mm=100條。
因紙質密度不同,同重量的紙,厚度不一定相同,有時厚的紙不一定重,而薄的紙也不一定輕。
比較專業的說法會同時註明〔基重〕、〔令重〕與厚度,最明確描述紙張的方式為:
基重158.2gsm,令重150P,14條厚。
換算公式:
四六板磅數x0.66=菊版磅數 (ex.180P x 0.66=118P,四六版180P=菊版118P)
菊版磅數x1.52=四六版磅數 (ex.118P x 1.52=180P,菊版118P=四六版180P)
基重(gsm)=磅數(P四六版)x1.055 (158.2 gsm = 150Px1.055)
基重(gsm)=磅數(P菊版)x1.608 (158.2 gsm = 98.4Px1.60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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